巴基斯坦对华反倾销措施分析
2019-07-17 15:53 作者:周惠芳本文拟对巴基斯坦反倾销相关主管部门、法律法规及调查程序进行简要介绍,并着重分析历年来巴基斯坦发起的对华反倾销调查数据分布情况。
一、主管部门
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National Tariff Commission, NTC)是主管反倾销调查的政府部门。具体职责包括:其一,通过推行贸易救济法开展反倾销和反补贴工作;其二,依据国际贸易法规对进口激增现象进行保护性调查;其三,就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出口及关税合理化问题向政府提供参考意见。
二、法律基础
《2015年反倾销税法》(Anti-Dumping Duties Act, 2015)、《2001年反倾销税法规》(Anti-Dumping Duties Rules, 2001)、《2015年反补贴税法》(Countervailing Duties Act, 2015)是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开展贸易救济的主要法律依据。
三、反倾销调查程序
(1)拟议调查时间表。由国家关税委员会拟定调查时间表,具体包括提交书面申请的时限、听证会拟议日期、初裁和终裁日期。
(2)立案。由委员会根据法律要求征求、收集、获取、核实、接受和筛选申请信息,确定符合要求的申请。
(3)调查评估。由委员会对倾销和进口损害事件进行评估。倾销调查期最长持续12个月,最短不低于6个月。损害调查期36个月。
(4)初裁。委员会在调查工作开始后不早于6天且不晚于180天对倾销和损害情况作出初步裁决并公示初裁通报。通报副本刊发于政府官方网站及巴基斯坦国内阅读受众最广的英文报刊和乌尔都语报刊上。此外,初裁通报需抄送出口国家及各利益相关方。
(5)提交抗辩意见。各利益相关方在通报公示期间可依据法定程序向委员会提交书面抗辩意见。
(6)终裁。委员会于初裁通报公示后的180天内作出最终裁决。通报副本刊发于政府官方网站及巴基斯坦国内阅读受众最广的英文报刊和乌尔都语报刊上。此外,终裁通报需抄送各利益相关方。
四、巴基斯坦对华反倾销统计数据分析
巴基斯坦贸易救济措施的数据统计显示,2002年至2018年,巴基斯坦对全球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计139起。其中反倾销134起,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分别为3起和2起。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http://cacs.mofcom.gov.cn)数据统计得出。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http://cacs.mofcom.gov.cn)数据统计得出。
中国是巴基斯坦反倾销调查次数最多的国家,化工、造纸和钢铁是受巴反倾销措施影响最大的领域。2005年至2018年,巴基斯坦对中国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中,反倾销30起,保障措施2起。对华发起的贸易救济案件数约占总数的23.02%。2015年至2017年中巴贸易逆差逐年递增,与此同时双边贸易总量增幅及巴基斯坦对华出口产品总量呈下降趋势,这三年也是巴基斯坦对华发起反倾销提案的高峰期。2015年之前,反倾销领域主要分布于化学原料和制品工业及造纸工业。2015年之后,钢铁工业成为巴基斯坦对华发起的第一大反倾销行业,化工制品和造纸工业则位列二、三位。
钢铁行业和化工行业也是巴基斯坦对华反倾销税率征收较高的两大行业。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通过征收成本加运费的方式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在钢铁行业,巴基斯坦对华发起反倾销案件共8件,其中实施中案件5件、2件仍处于调查之中。反倾销税率维持在19.15%至 40.47%之间。2017年2月,巴基斯坦对华镀锌卷板作出肯定性反倾销终裁,决定对中国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中国生产商/出口商的产品征收有效期5年的40.47%的反倾销税率。这也是巴基斯坦对华钢铁行业实施的反倾销税率最高的案件。在化工行业,巴基斯坦对华发起反倾销案件共8件,目前处于实施状态的案件4件,反倾销税率处于3.44%至71.93%之间。
概言之,钢铁和化工产品既是中国对巴出口的主要产品,与此同时,也是受巴基斯坦反倾销调查最频繁、征收反倾销税率最高的产品,由此导致中国对巴出口企业不得不负担高昂的贸易损失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