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标准化组织发布《宠物食品通用要求》技术法规草案
2026-09-15 09:512026年9月8日,卡塔尔,巴林,阿曼,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也门,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发布G/TBT/N/ARE/713, G/TBT/N/BHR/784 G/TBT/N/KWT/769, G/TBT/N/OMN/607 G/TBT/N/QAT/758, G/TBT/N/SAU/1443 G/TBT/N/YEM/355号通报:《宠物食品通用要求》(GSO DS 0000:2026)技术法规草案。该技术法规规定了预包装宠物食品和饲料应满足的一般要求,还包括对其标签的要求;参考了欧盟、美国FDA、加拿大及国际宠物食品行业的标签和管理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1.适用范围与定义
适用对象:适用于宠物(如猫、狗、鸟、观赏鱼、爬行动物等,非食用动物)的包装食品。
产品定义:涵盖了主粮(满足日常营养需求)、补充饲料、零食/奖励食品(Treats)、以及咀嚼类食品(如狗咬胶)。
2.关键技术要求
污染物与残留:
污染物和毒素不得超过 GSO 2814 标准规定的限值。
农药残留不得超过 GSO 382 标准规定的限值。
禁止在单胃动物(如狗、猫)的宠物食品中使用尿素。
感官与杂质:产品不得有腐败味或异味,不得含有塑料、金属、玻璃等外来杂质。
原料要求:所有原料必须符合 GSO 2813 标准。若使用未列出的新成分,需获得主管当局的批准。
3. 标签与标识要求(重点)
警示语:必须清晰标注“仅供宠物食用 - 非人类食用”(For pet animal - Not for human consumption)。
基本信息:需标明产品名称、制造商/包装商/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联系方式。
目标对象:明确适用的动物种类(如猫或狗)及适用生命阶段(如幼年期/繁殖期、成年期维持、全生命阶段)。
成分表:
按含量降序列出所有成分。
必须使用通用名称,不得使用商标名。
若标注“肉类”或“禽肉”,需指明具体动物来源(如牛肉、羊肉)。
营养分析:必须列出保证分析值,包括水分(%)、粗灰分等,并注明单位。
日期标识:
易腐食品:标注“在此日期前使用”(Use By...),精确到日/月/年;
其他食品:标注“在此日期前最佳”(Best By...),精确到月/年。
其他:需标注批号以便追溯,并说明储存和使用方法。
4. 采样与包装
采样:依据 GSO ISO 6497 进行采样,依据 GSO ISO 6498 制备样品。
包装:必须使用清洁、完好且不影响产品质量的容器。
该通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年11月7日,拟批准和拟公布日期待定。
分析提醒:
企业需重点关注三大合规风险:一是标签整改成本高,草案强制要求标注“非人类食用”警示语、成分通用名称及营养保证值,现有包装需提前排查以免货物在口岸被扣;二是原料合规性审查,草案明确禁止在单胃动物食品中使用尿素,且所有原料须符合GSO 2813标准,新原料需完成当地注册审批;三是污染物限量差异,草案引用的GSO 2814(污染物)和GSO 382(农残)标准与国内或欧美标准可能存在差异,需提前比对具体限量值。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6/TBT/SAU/26_04651_00_x.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