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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 这些法规标准将生效实施

2022-03-10 00:00 

1.欧盟化妆品3月起禁用吡硫鎓锌(ZPT) 

    2021年11月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 2021/1902号修订案,就吡硫鎓锌(ZPT)等即将生效的CMR物质,对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附录II、附录III和附录V相关规定进行更新。该修订案明确将ZPT作为禁用物质添加至欧盟化妆品附录II监管,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这意味着ZPT将在欧盟化妆品中被正式禁用。

    吡硫鎓锌,INCI名称Zinc Pyrithione(ZPT),CAS号13463-41-7,目前是欧盟授权的化妆品准用防腐剂和非防腐目的限用物质,分别受欧盟化妆品法规附录V第8条款和附录III第101条款监管。由于存在生殖毒性,ZPT被(EU) No 2020/1182号欧盟委员会授权条例确定为1B类生殖毒性物质,触发了关于CMR物质禁止用于化妆品的规定。

    依据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第15条要求,已被列为1A类、1B类或2类CMR的物质,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只有满足或符合第15(1)条第二项或第15(2)条第二项规定的条件,才可以在化妆品中使用,即:

    (1)满足(EC) No 178/2002规定的食品安全要求;

    (2)无合适的可替代物质;

    (3)用于已知暴露量产品的特定用途;

    (4)考虑物质的暴露量以及其他来源的累积暴露量,尤其是较为敏感人群的暴露量,经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评估认为在化妆品中使用是安全的。

    SCCS在关于吡硫鎓锌的意见(SCCS/1614/19)中表示,1%浓度的ZPT作为去屑成分在淋洗类发用产品中使用时是安全的。但是,没有证据显示淋洗类发用产品不存在合适的去屑成分替代物质,ZPT无法满足CMR物质豁免使用条件中“无合适的可替代物质”的要求,因此不符合CMR物质豁免使用。基于上述原因,欧盟决定将ZPT作为禁用物质添加至欧盟化妆品附录II监管,同时删除附录III第101条款和附录V第8条款关于该物质的相关规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除以上物质使用情况发生变化以外,此次法规修订案中仍有以下物质值得关注:

    (1)香精过敏原丁苯基甲基丙醛(CAS号80-54-6)被列为禁用物质,并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香精生产企业及化妆品生产企业需要在生产或使用香精前核查香精中是否存在该成分。

    (2)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CAS号27554-26-3)被列为禁用物质。邻苯类物质容易在指甲油和香水类产品中存在,也是欧盟化妆品召回案例中经常出现的高风险物质,相关企业需要加以关注。

    (3)羟甲基甘氨酸钠(CAS号70161-44-3,当前受化妆品法规附录V第51条款监管,为允许使用的防腐剂)是一种甲醛缓释体型防腐剂,该物质被(EU) 2020/1182号欧盟委员会授权条例确定为1B类致癌物质、2类致突变物质。基于此,此次法规更新将羟甲基甘氨酸钠(混合物中的可释放甲醛的最大理论浓度超过0,1%w/w时,无论来源如何)添加至化妆品禁用物质清单监管,并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2. 阿根廷ENACOM发布1248/2021决议 

    2021年9月1日,阿根廷国家通信机构(ENACOM)发布了第1248/2021号决议,正式指定INTI国家实验室作为以下射频测试标准的认可测试实验室:

    (1)技术法规ENACOM-Q2-60.15 V19.1(医疗器械);

    (2)技术规范ENACOM-Q2-61.03 V17.1(移动通信业务用户终端);

    (3)技术规范ENACOM-Q2-61.04 V17.1(无线电基站收发器)。  

    该决议在2022年3月后撤销了符合性声明的使用,并要求对医疗设备和无线电基站收发器进行本地测试。但是对于移动通信业务用户终端,只有在没有FCC/ANATEL/IFT/CE等国际证书的情况下,才会要求本地测试。

    该决议将于2022年3月1日生效。

 

3.越南MIC发布5G NR新技术法规 

    2021年9月13日,越南信息通信部(MIC)正式发布通告06/2021/TT-BTTTT,该通告公布了关于5G移动通信网络设备的技术法规QCVN 127:2021/BTTTT。

    新的技术法规将于2022年3月1日生效,2022年7月1日开始强制执行。基于新法规QCVN 127:2021/BTTTT,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越南允许的5G NR频段为n1、n3、n5、n8、n28、n40、n41、n77、n78和n258;

    (2)所有5G手机必须至少支持n1、n3、n28、n41、n77、n78,其中,n77和n78必须仅在越南规划这些频段时可用并激活;

    (3)从2022年7月1日起,所有按照法规QCVN 47:2015/BTTTT获得的证书必须依据新的技术法规QCVN 127:2021/BTTTT进行更新,以确保进口过程顺利进行。

 

4.泰国TISI发布LED灯的强制性安全要求 

    2021年8月31日,泰国工业部工业标准学会(TISI)根据《工业产品标准法》的授权,发布了2021年B.E.2564号部长级法规。

该条例主要要求如下:

    (1)设计用于改装线性荧光灯的双头LED灯符合泰国工业标准TIS 2779-2562(2019),规定了上述产品的安全要求,并根据工业部2020年8月10日第5865号公告获得批准。

    (2)电压高于50 V的一般照明设备用自镇流LED灯符合泰国工业标准TIS 2780-2562(2019),规定了上述产品的安全要求,并根据工业部于2020年8月10日发布的第5866号公告予以批准。

    TIS 2779-2562(2019)和TIS 2780-2562(2019)标准均为强制性应用,将于2022年3月29日生效。

 

5.科威特将儿童玩具产品列入KUCAS管制产品清单 

    2021年11月消息,科威特工业管理局(PAI)宣布,自2022年3月1日起,将对儿童玩具产品进行管制,并将其列入科威特符合性评估方案(KUCAS)管制的产品组I-01中。在2022年3月1日当天或之后抵达科威特港口和边境的儿童玩具产品货物都需要提交技术验货报告(Technical Inspection Report, TIR),该报告是货物在科威特清关所需的必要文件。PAI采用GCC儿童玩具技术法规以及KUCAS要求用于验证儿童玩具符合性。

    TIR签发基于提交有效的GCC证书,及GCTS标识需按照GCC技术法规要求显示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的基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