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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拟制定衣物存储单元的安全标准要求

2022-03-02 00:00 

2月7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通过G/TBT/N/USA/1323/Add.2号通报,发布了“衣物存储单元(clothing storage units, 以下简称“CSU”)安全标准草案”。基于大量受伤数据,CPSC已初步认定,CSU翻倒存在较大的伤亡风险,其中有很多的儿童伤亡案例。为此,CPSC提出了一项能有效保证CSU稳定性的规则草案。

拟议规则将要求对CSU进行测试,在达到最低稳定性要求后,需在产品上标明安全信息并挂上标签,以提供有关该产品稳定性的性能和技术数据。拟议规则重点内容摘要见下表。

衣物存储单元(CSU)安全标准草案重点内容摘要

条目

内容

范围和定义

产品拟议定义为“有抽屉和(或门)的独立式家具,可用于存储衣物,其高度大于或等于27英寸,封闭式存储的总功能容积大于1.3立方英尺,且大于开放式存储的总功能容积与开放式空间的总容积之和。”

稳定性要求

在进行测试之前,要求将CSU放置在坚硬、水平、平坦的表面上。如果CSU有一个调平装置,则将该装置调到最低水平,然后根据制造商的说明进行调整。然后将CSU向前倾斜1.5度,如果有用于地毯表面的调平装置,则按照制造商对地毯表面的说明进行调整。

联锁测试:如CSU上有联锁,则在进行翻倒测试之前需先进行联锁测试。CSU上所有的门都被打开到一个指定的位置,并将填充砝码放入抽屉和拉出式架子。

联锁测试包括将CSU放置在一个坚硬的、水平的、平坦的表面上,根据制造商的说明进行调平,固定产品以防止滑动或翻倒,并打开必要数量的抽屉以接合联锁。然后对每个锁定的抽屉施加30磅的水平拉力,每次一个,持续5秒,并保持至少10秒。这种拉动测试需重复进行,直到所有可能的抽屉组合都被测试过。如果在这个测试过程中,任何锁住的抽屉被打开或联锁被损坏,那么联锁将在被禁用的情况下以进行翻倒测试。

翻倒测试:在测试中,对于没有联锁装置或没有通过联锁测试的CSU,所有的抽屉和拉出式架子都打开到最大限度,在每个抽屉或拉出式架子的中央放置每立方英尺8.5磅乘以功能容积(立方英尺)的填充物。对于通过联锁测试的带联锁的CSU,所有没有被联锁锁住的抽屉都打开到最大限度,使产品处于最可能导致翻倒的情况(通常是最大的抽屉在最高位置被打开)。如果按功能体积计算,50%或更多的抽屉和拉出式架子是打开的,则在每个抽屉或拉出式架子的中央放置一个填充砝码,包括那些仍然关闭的抽屉或拉出式架子。填充重量为每立方英尺8.5磅乘以功能体积(立方英尺)。如果按功能体积计算,少于50%的抽屉和拉出式架子是打开的,则不在任何抽屉或拉出式架子中放置填充物。

在翻倒测试方面,拟定2项测试方法。测试方法1适用于带抽屉或拉出式架子的CSU。这涉及到对最上层的抽屉或拉出式架子的表面施加一个垂直力,使该装置翻倒(定义为CSU向前旋转的点,使其后脚(或边缘)从地板上抬起至少1/4英寸或由非支撑部件支撑)。在这一点上,CSU的倾覆力矩是通过倾覆力乘以从施力点到支点的水平距离来计算的。如果在测试过程中抽屉因受力而断裂,则应采用测试方法2,或者在不增加翻倒力矩的情况下对抽屉进行固定或加固。(2)测试方法 2 适用于任何 CSU。这涉及到在CSU的背面施加一个与支点正交(即成直角)的水平力,使该装置翻转。然后通过将翻转力乘以从施力点到支点的垂直距离来计算倾覆力矩。一旦确定了CSU的倾覆力矩,根据CSU的设计,该值必须大于几个适用的比较力矩。第一项比较力矩适用于有抽屉或拉出式架子的CSU,值为55.3磅乘以抽屉或拉出式架子延伸形成的支点距离,再加上26.6磅英尺;第二项比较力矩是针对有门的CSU,值为51.2磅乘以门从支点距离的延伸,再减去12.8;第三项比较力矩适用于所有的CSU,是17.2磅乘以最大的手柄高度(单位为英尺)。这三项比较倾覆力矩中最大的一个被认为是阈值力矩,被测CSU的倾覆力矩必须超过这个阈值。

标识和标签

对警告标签的要求:拟议的警告标签要求涉及标签的大小、内容、符号和格式。警告声明涉及CSU翻倒的危险,以及如何避免这种危险。警告标签内容包括指出有儿童死于家具翻倒,并指导消费者如何减少翻倒风险;不允许儿童站立、攀爬或悬挂在家具上;不破坏联锁系统(如果家具有联锁系统);不将较重的物品放在较低的抽屉里;以及不将电视放在CSU上(当制造商表明它们不是为该目的设计时)。格式、字体、字体大小和颜色要求参考ASTM   F2057-19。拟议规则还包括对警告标签的位置要求,以及标签在CSU中的高度。拟议规则还要求警告标签在使用ASTM F2057-19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后,必须保持清晰可辨并保持附着在产品上。

对信息标签的要求:这要求标签包含制造商、分销商或零售商的名称和地址、产品型号、生产月份和年份,并说明产品符合拟议规则。此外,还有大小、内容、格式、地点和永久性的要求。当产品完全组装好后,标签必须能从产品的背面看到,而且在使用ASTM F2057-19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后,标签必须清晰可辨并保持附着在产品上。

吊牌

拟议规则规定了在最初购买时向消费者提供与性能和安全有关的性能和技术数据的要求,并以吊牌的形式向CSU的第一个购买者(非转售)提供。

吊牌需提供产品的稳定性等级,等级在0到5级,该等级是基于倾覆力矩(在拟议规则要求的测试中确定)与最小允许倾覆力矩(在拟议规则中规定)的比率。拟议规则还包括吊牌的尺寸、内容、图标和格式要求;吊牌必须贴在CSU上,并且对于站在产品前面的人来说是清晰可见的;丢失或损坏的吊牌必须按照规则要求进行更换;吊牌只能由第一个购买者拆除。此外,拟议规则包括放置要求,即吊牌应出现在产品和产品的直接包装上,该产品通常在零售时被销售;对于即用型家具,吊牌必须出现在消费者级包装的主面板上;任何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CSU,应在产品的直接包装上含有吊牌。

被禁止的囤积

拟议规则禁止CSU的制造商和进口商在规则颁布之日到规则生效之日的任何1个月内制造或进口不符合拟议规则要求的CSU。

该法规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评议期至2022年4月19日。建议相关单位仔细研究法规草案原文,密切关注该法规的最新进展情况。若对法规的制定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在评议期内联系浙江省WTO/TBT通报咨询中心行反馈(电话:0571-8578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