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性贸易措施公共服务平台

美国修订“节能计划:电池充电器的测试程序”

2021-12-10 00:00 

2021年11月24日,美国能源部(DOE)发布“节能计划:电池充电器的测试程序”,修改电池充电器的测试程序,以提高测试程序的代表性。本次修订主要涉及以下调整:

1、更新附录Y以反映电池化学成分和用户档案的更新,以纠正交叉参考错误,并改进测试程序,具体包括:

(1)更新电池化学表中使用的术语;

(2)当电池能量不能直接测量时,提供关于电池充电器测试程序豁免申请的进一步说明;

(3)提供用于确定产品类别和计算单位能量的电池能量和电池电压值的更多描述性术语;

(4)更正交叉引用和表标题,进一步澄清某些引用并重新组织某些子部分以提高可读性。

2、在新的附录Y1中为所有涵盖的电池充电器建立一个修正的测试程序,这通常要求按照附录Y的拟议修正案的规定进行测试,但会有以下额外的变化:

(1)建立与感应无线功率传输相关的定义并区分那些包含物理接收器定位功能的设备(如挂钩、支架、基座、锁定机构、磁铁等)用于调整或定位有发射器的接收器位置(“固定位置”无线充电器)和没有发射器的接收器位置(“开放式”无线充电器”);

(2)包括在测试程序范围内的固定位置感应式无线电池充电器并为开放放置无线充电器添加一个单独的无电池模式测试;

(3)去除单位能耗(UEC)计算和使用配置文件,并分别以活动模式、待机模式和关闭模式的单独指标Ea,Psb和Poff来代替,根据新建立的附录Y1进行测量;

(4)对于不附带壁式适配器且制造商不推荐的电池充电器,指定壁式适配器选择优先级并修改选择要求。

下表总结了修订后的测试程序与现行的测试程序对比以及修订原因:

表1 法规修订前后对比及修订原因

美国电池.jpg

如果附录Y的拟议修正案最终通过,在最终规则发布180天后将要求提供制造商测试和报告电池充电器的能源使用情况。在要求符合修订后的节能标准之前,将不会要求制造商按照拟议的附录Y1进行测试。此外,美国能源部并没有提出修正案来解决现有的测试程序豁免和延长豁免的问题,最初确定受豁免约束的基本型号在市场上不再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