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发布“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安全 第 2-10 部分: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的特殊要求”
2021-12-21 00:002021年12月14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IEC 60335-2-10:202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 安全 第 2-10 部分: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的特殊要求》(第六版),该标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的安全要求,其额定电压不超过 250 V,包括直流(DC) 供电设备和电池供电设备。如:地板缓冲器、地板抛光机、地板打蜡机等地板处理机,以及地板擦洗机、地板清洗机、室内装潢清洗机等湿式擦洗机。本标准不适用于:真空吸尘器和吸水清洁器具(IEC 60335-2-2);工业用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用于特殊场所的地板处理机和湿式擦洗机,例如腐蚀性或爆炸性环境(灰尘、蒸汽或气体);地板磨砂机;商用地板处理机(IEC 60335-2-67、IEC 60335-2-72)。
第六版取消并取代了2002年出版的第五版和修订版。此版本构成技术修订。本版相对于上一版主要涉及以下重大技术调整:
(1)文本已与 IEC 60335-1:2020 保持一致;
(2)一些注释已转换为规范文本(第1、19.10、20.1、20.2、22.101 条);
(3)对外部可触及表面的温升引入限制(第 11 章);
(4)将卷线器的有关要求从第11.7条重新定位到第11.2条,以与该系列标准的第1部分保持一致;
(5)修改耐潮湿试验(15.2);
(6)增加稳定性试验(20.1)的说明。
本部分将与IEC 60335-1的最新版本及其修订版结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