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干达发布“文件和文件夹规范”
2021-09-27 00:002021年9月7日,乌干达国家标准局发布DUS 434:2021《文件和文件夹—规范》(第二版),规定了文件和文件夹的要求、抽样和测试方法。与第一版相比,第二版新增了塑料文件和文件夹的要求,同时新增了对文件夹和文件的不同分类的特定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一般要求
(1)文件和文件夹的设计应符合US ISO 216规定的各种纸张尺寸要求。
(2)文件和文件夹的沿褶皱处应无肉眼可见的裂缝。
(3)夹板的两面应清洁,无零散的粘结纤维和污渍。
(4)文件和文件夹的饰面可以是金属、光面层压纸、PVC涂层、磨砂层、防静电层或压花。
(5)文件夹的边缘可能有一个可放入拇指的孔,以便于读取内容。
(6)写字夹板应足够坚固,以提供稳定的书写平面。
(7)其夹子的设计应确保纸张固定整齐,不会损坏其外观或产生孔洞。用
(8)于制造文件和文件夹的塑料材料,如聚乙烯和聚丙烯,不得产生任何异味。
2、材料要求
文件和文件夹应由以下材料或其组合制成:
(a)纸或纸板;(b) 塑料材料;(c)皮革;(d)纺织品;(e)金属
3、具体要求
(1)纸质文件和文件夹
当根据US ISO 536进行测试时,纸的最小单位面积质量应为160g/m2。
当根据US ISO 1923进行测试时,杠杆拱形文件夹应具有耐磨性,且具有50mm、70mm或75mm的书脊,公差为±2mm。
当根据US ISO 1923进行测试时,环形活页夹应具有耐磨性,且具有40mm的书脊,公差为±2mm。
(2)塑料文件和文件夹
当根据US ISO 2286-3进行测试时,用于制作文件和文件夹的塑料材料的厚度应在0.18-1.25 mm之间。
当根据US ISO 2286-2进行测试时,其最小重量应为50g/m2。
展示性文件夹应有防复印的透明袋和可擦拭的封面。
(注意:防复印袋需能够让复印件不会粘在塑料袋上或使塑料袋变色。)
当使用可降解塑料材料制造的文件夹时,若其暴露于有氧或厌氧条件下(包括在填埋场或规定倾倒区处置时),应在12个月内完全降解,并根据ASTM D 3826和ASTM D 5208进行测试。
当文件夹的制造中使用可回收塑料材料时,应通过编码或其他方式识别塑料类型。
(3)纺织文件和文件夹
纺织文件和文件夹可由底布和内衬织物组成或仅由底布组成。
当根据US ISO 3801进行测试时,底布的最小单位面积质量应为120。内衬织物的最小单位面积质量应为50g/m2。
当根据US ISO 105-X12进行测试时,织物的最小耐摩擦色牢度应为3。
(4)皮革文件和文件夹
当根据US ISO 2589进行测试时,皮革材料的最小厚度应为1.2 mm。
当根据US ISO 4045进行测试时,pH值应至少为3.3。
当根据US ISO 3377-1进行测试时,这些文件和文件夹的最小撕裂载荷应为20 N。
当根据ISO 5398测定时,铬鞣皮革的氧化铬含量最大应为4%。
4、包装及标签
(1)包装要求
文件和文件夹应安全包装,以保持文件和文件夹在搬运、运输和储存期间的完整性。
(2)标签要求
批量外包装应清楚地标明以下信息:
(a)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b)使用的材料类型,如“100%棉文件夹”、“PU皮革文件夹”;(c)件数;(d)毛重;(e)文件和文件夹的尺寸;(f)预定内容的纸张尺寸;(g)原产国。
单个文件或文件夹应清楚地标明以下信息和任何其他必要信息:
(a)文件夹的尺寸;(b)预定内容的纸张尺寸;(c)使用的材料类型;(d)制造商名称、实际地址和/或注册商标;(e)原产国/制造国。
5、抽样
应根据US ISO 186进行抽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