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拟对三类商业电器执行“强制性用水效率标签计划”
2021-04-13 00:004月8日,新加坡发布G/TBT/N/SGP/60号通报,拟修订“2021年公共设施(供水)(修订)法规”,将三类常用商业电器纳入“强制性用水效率标签计划”(MWELS),分别是前置式和直筒式洗涤脱水机、台下式和罩式洗碗机和高压清洗机。只有符合最低用水效率要求的产品才可在新加坡销售。
具体要求
a) 前置式和直筒式洗涤脱水机(家用除外):每公斤≤8.0升水;
b) 台下式和罩式洗碗机(家用除外):每架≤2.4升水;
c) 高压清洗机:每分钟用水量≤11.0升(以下用途清洗机除外:1)家用;2)蒸汽清洗或热水压力清洗;3)清洗设备或车辆;4)特殊清洗;5)喷砂)。
该修订法规拟生效日期:2022年1月1日
通报背景
关于“强制性用水效率标签计划”:
新加坡的“强制性用水效率标签计划”(MWELS)于2009年推出,以帮助消费者做出更明智的购买决定,并鼓励供应商向市场推出更多节水产品。目前,MWELS涵盖的用水装置包括水龙头、双冲式低容量冲厕水箱、便池沖水阀、免冲洗便池、家用洗衣机及洗碗机等。供应商和零售商必须为其产品取得相关的用水效率注册和标签后,才允许在新加坡销售。
此前,新加坡也曾发布通报,拟将抽水马桶冲洗阀纳入“强制性用水效率标签计划”(MWELS),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只有用水效率为2级或以上且在MWELS下注册并贴上相应标签的抽水马桶冲洗阀,才允许在新加坡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