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拟将全氟辛酸及其盐类等2项物质定为第一类特定化学物质
2021-01-29 00:00日本于1月25日发布G/TBT/N/JPN/685号通报,指出将修订“化学物质评估法及其制造管理规范执行令”(Order for Enforcement of the Act on the Evaluation of Chemical Substances and Regulation of Their Manufacture, etc.)。该通报的评议期为自发布之日起60天。
通报主要内容
根据“化学物质评估法及其制造管理规范” 第17条和第22条规定,将以下物质指定为第一类特定化学物质(Class I Specified Chemical Substances),其制造和进口需获得许可:
1. 2,2,2-三氯-1-(2-氯苯基)-1-(4-氯苯基)乙醇(又称o,p'-三氯杀螨醇)
2. 全氟辛酸(PFOA)和/或其盐类。
根据该法第24条,当下列产品中使用全氟辛酸和/或其盐类时,将被指定为禁止进口的产品:
1. 防水纸和防油纸;
2. 防水纺织品和防油纺织品;
3. 清洁剂;
4. 用于制造半导体的防反射剂;
5. 油漆和清漆;
6. 防水剂、抗油剂;
7. 粘合剂和密封填料;
8. 灭火器、灭火剂和灭火泡沫;
9. 爽肤水;
10. 防水服和防油服;
11. 防水地板和防油地板;
12. 地板蜡;
13. 照相纸。
注:2,2,2-三氯-1,1-双(4-氯苯基)乙醇是p,p'-三氯杀螨醇的异构体,已于2005年根据该法被指定为第一类特定化学物质。
该决议拟批准日期:2021年4月
该决议拟生效日期:自批准之日起6个月后;202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