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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修订对我国出口肉类管理规定
2020-04-15 00:00
2020年4月9日,
美国农业部
食品安全
检验局(FSIS) )发布CH-193号公告,修订对我国
出口
肉类
及
肉制品
的要求。本次修订的内容如下:
家禽肉及其制品为2020年4月8日之后在南卡罗来纳州区域饲养、加工或屠宰,或根据家禽加工要求中参数(见下表)经过热处理加工。
产品
处理温度(℃)
时间(s
)
家禽肉
60.0
507
65.0
42
70.0
3.5
73.9
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