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要求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必须配有能效标签等
2020-04-01 00:00根据ESMA2019年11月12号颁发的实施指南v1.0,UAE.S 5010-2:2019,UAE.S 5010-6:2019 已于2019年12月16日强制执行。
适用范围:洗衣机、干衣机、洗碗机
重要更新:
1.UAE.S 5010-2:2019,UAE.S 5010-6:2019 已于2019年12月16日强制执行。
2.所有实施指南标明的法规管制内的产品都必须在2019年12月16日(含12月16日)之前提供有效的合格证书(ECAS 或EQM)
3.所有实施指南标明的法规管制内的产品上都必须在2020年4月1日(含4月1日)前配备有效的能效标识(EESL)和RFID标签。
4.没有有效RFID标签的能效标识将视为无效。5.投放在本地市场的产品(没有包装),应以有效能效标识+ RFID标签的“标识+标签”的组合放在产品最显眼的位置,便于当地消费者/买家/市场监测机构的查看。6.投放在本地市场的产品(有包装),应以有效能效标识+ RFID标签的“标识+标签”的组合放在包装最显眼的位置,便于当地消费者/买家/市场监测机构的查看。7.有效的能效标识和RFID标签应该和产品一起提供给消费者和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