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6日,日本内阁正式决定批准《化学物质评估法和制造条例》(见G/TBT/N/JPN/572号通报),这意味着部分纺织产品进入到日本市场将受到禁止或限制。
(1)与此修订政令一起修订的内容(修订政令第3(3)条和第4(2)条):对日本制造或进口的新化学物质的数量要求的规定。
(2)被添加为一类制定化学物质的新化学物质(修订政令第1条):短链氯化石蜡(链长在C10到C13之间、氯含量大于48%的直链氯化烃)(SCCPs),十溴二苯醚(DecaBDE)。
(3)不允许进入市场的使用一类制定化学物质的指定产品(修订政令第7条)。禁止进口含有短链氯化石蜡(链长在C10到C13之间、氯含量大于48%的直链氯化烃)的以下产品:润滑、切割和液压油,纺织品阻燃处理用化学品,树脂和橡胶增塑剂,油漆(限于防水和阻燃油漆),粘合剂和密封填料,皮革加脂剂。
此外,下述产品若有使用十溴二苯醚,将被禁止进口:阻燃纺织品,纺织品、树脂、橡胶的阻燃处理用化学品,粘合剂和密封填料,阻燃地板覆盖物,阻燃帘,阻燃旗帜。
修订政令将于2018年4月1日起正式生效,其中小结第(1)条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小结第(3)条将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